郑州皮肤科医院介绍,接触性皮炎是指由于接触某些外界物质后,在皮肤及黏膜接触部位发生的炎症性反应。病程多呈急性过程,去除接触物质后,损害很快消退,若再接触,皮炎可再发,长期反复接触,可反复发病使皮炎转呈慢性经过。
一、病因病机
接触性皮炎是通过接触外界刺激物引起的炎症性皮肤病,外界物质引起的接触性皮炎可分为原发性刺激和变态反应两种。
1.原发性刺激:接触的物质本身对皮肤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或毒性,任何人接触该物质均可发生皮炎。一种是短期接触即可发病者,多是刺激性很强的物质如强酸、强碱、斑蝥和某些刺激性强烈或浓度较大的化学物质,能直接损害人体细胞,使蛋白质凝固,细胞坏死,无个体选择性,且无潜伏期。另一种是刺激物较弱,由长时间接触后发病,如肥皂、洗衣粉、洗洁净及有机溶剂等。
2.变态反应:接触物质本身并无刺激性及毒性,多数人接触后不发病,仅有少数具过敏体质的人在接触后,经过一定时间的潜伏期,在接触部位的皮肤、黏膜上发生变态反应性炎症。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主要为第Ⅳ型变态反应(迟发性变态反应)。
引起接触性皮炎的物质很多,可分为动物性、植物性、化学性3大类。
动物性:各种动物的皮、毛、羽毛等引起变态反应,斑蝥、毛虫、蜂类等各种动物毒素引起原发性刺激。
植物性:接触漆树、荨麻、生漆、除虫菊、银杏、巴豆、大蒜、芥子、补骨脂、猫眼草等。
化学性:主要有化工原料,如铬酸盐、汽油、油漆、机油、甲醛、对苯胺等;某些外用药,如汞剂、清凉油、抗生素软膏、橡皮膏、丹药等;化妆品,如香皂、香脂、染发剂、唇膏、油彩等;农药,如敌敌畏、乐果及家用杀虫剂,除臭剂等,日常生活用品,如肥皂、洗衣粉、塑料鞋、塑料包、皮革及橡胶制品等。
二、临床表现
1.有明确的接触史。
2.好发部位:接触物直接接触的部位或暴露部位,如颜面、颈、四肢等。
3.皮损形态:皮损性质、形态、范围和严重程度等取决于身体的反应性,接触物的理化性质、浓度、接触方式和接触时间等。一般为境界清楚,皮疹单一,轻者见红斑、丘疹并有肿胀,重者见水疱、大疱、糜烂甚至坏死。发生于眼睑、包皮、阴囊等皮肤组织疏松部位,常明显水肿。
4.自觉剧烈瘙痒或有烧灼感或胀痛感。皮疹泛发时,可伴畏寒、发热、恶心及头痛等全身症状。
5.发病急剧,经过迅速,视病状轻重及治疗适当与否,可于数日或十多日后治好。
6.再次接触,较初次为重,病程更长,如反复发作,可致皮肤粗糙肥厚,类似慢性湿疹。
7.接触物斑贴试验阳性。
三、预防
1.避免接触可能的过敏原,消除刺激因子。
2.避免刺激,如避免搔抓、摩擦、热水或肥皂洗涤及其他附加刺激。
3.发病与职业有关者,应加强防护措施,改进工序及操作过程,必要时调换岗位。